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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项公共安全标准集中发布

2023-04-18 14:46:37 中国质量报

聚焦民生热点 提升监督质效

百项公共安全标准集中发布

□ 本报实习记者 王雅雯

“头盔‘新国标’发布,首次纳入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尺寸规格由3类增加至5类”“防盗门‘新国标’将装甲门、入户门等纳入范围,安全等级扩展至5级”……近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百项公共安全标准,一项项聚焦民生热点的新标准引发广泛关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魏宏受邀出席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目前,我国摩托车保有量已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已成为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但仍有一些头盔厂家为了压缩成本,使用回收料等劣质材料进行生产。这些劣质头盔不仅不能有效吸收碰撞能量,保护骑乘人员的头部,反而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为有效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信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在2010版《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基础上,修订发布了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

“扩大适用范围是新版标准的一大亮点,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魏宏表示,新修订的国家标准还细化了产品规格,结合中国人的头部形状特征,将头盔尺寸规格由3类增加至5类,兼顾了儿童和成人的佩戴要求,在头盔形状上提出了全盔、3/4半盔、1/2半盔等三种类型,适应了不同季节的使用需求,提升佩戴的舒适性;提高了安全要求,增加了护目镜耐磨性、头盔表面强度等指标,完善了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此次头盔‘新国标’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成效,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引导消费者规范选用符合标准的头盔产品。”魏宏说。

防盗安全门作为家庭、重点场所和区域的装修必需品,是使用者入户的第一道大门,是重中之重的安防屏障,保护着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作为公共安全领域最早的国标之一,已经实施十多年,原有标准中安全防护等相关技术要求已不适应产品发展与社会安全防范需求。

“该国标此次是第三次修订,着力解决了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根据以往盗窃案件和破坏工具技术发展现状,提高了防盗安全门产品薄弱部位的防破坏要求和相应的验证措施。二是将装甲门、入户门等具有类似防盗功能的户门纳入防盗安全门范围,将安全等级由原来的4级扩展至5级,新增第5级主要应用在银行、危化品库等需要更高安全防护的场合。三是按照门锁分离的原则,规范了防盗安全门通用锁具的基本结构与尺寸,提出了2种型号6个规格的通用型锁具,提高了兼容性。四是顺应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新增外部电源要求,促进新技术在防盗安全门上的融合应用。”魏宏说。

魏宏表示,下一步将引导生产企业尽快生产符合新修订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和防盗门产品,加强这两类产品的质量监管,力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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