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近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长资规罚决【2023】2号)显示,长沙市雨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因违法占地被罚款2046100元。
图源: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详情显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3月7日对该单位涉嫌违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该单位于2021年10月开始,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天华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9.0395亩进行天华路、湘华路项目道路建设,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经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实地测量,该项目实际违法占地面积12693平方米,其中耕地3884平方米,其他土地8809平方米。另据查明,该地块符合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法占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湖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第一部分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该单位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2693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天华股份经济合作社。
2.没收该单位在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12693平方米。
3.对该单位非法占用12693平方米的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佰零肆万陆仟壹佰元整(其中耕地3884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00元,计¥1165200元;其他土地8809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0元,计¥880900元,合计¥2046100元)。
天眼查显示,长沙市雨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沙市雨花全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长沙市雨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成员,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800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