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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2023-03-22 12:10: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厦门市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目标,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特区立法优势,在《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将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差异化检查比例等用法条形式予以明确。厦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31个行业主管部门在各监管领域分工负责,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和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目前,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发运行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市、区两级共293个部门通过该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覆盖1215项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全市4635名执法人员的检查人员库、全市86.6万户经营主体的监管对象库,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抽查任务的科学统筹、尽可能“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全省率先做到检查全过程留痕、结果全要素公开。 

去年以来,全市各部门对医、食、住、行、购、娱等18个领域覆盖57类监管对象依法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部门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结合起来,依据信用分级分类成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等,对不同评级企业设置从3%到100%的抽查比例,做到对守法诚信的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的企业“无处不在”。其中,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建立“通用型”与食品药品、电梯维保、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专业型”相结合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并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嵌入到双随机、专业监管、网格化监管等各类系统中加以常态化应用,实践中问题发现率达67%以上。

同时,各部门注重以信促改,加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根据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以及行政处罚、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予以处理。注重宽严相济,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履行信用公示义务、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做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主动修复、避免留下失信记录,指导2273家企业主动整改后消除信用风险。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企业已及时改正,公示抽查结果时将企业整改情况一并公示,避免公示的负面信息影响到企业后续经营。(吕培超 陈雪松 陈永)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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