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环境不断优化,企业登记注册更加便利,市场主体总量大幅增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注入活力。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8788户,新增注册资本5416.94亿元,新增从业人数197253人,市场主体累计发展到247330户,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幅提升。
一是推行“先照后证”改革,实施“双告知”。凡经营范围中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在为市场主体办理登记业务时,及时告知市场主体在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告知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促进形成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今年已向有关部门推送告知信息8919条。
二是改革市场主体“进出”制度。制定实施了包头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住宅可以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全面实行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有效促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促进了全市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今年,办理企业简易注销3158户。
三是“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今年以来,“证照分离”新设立企业30791户,采取直接取消审批9662件,告知承诺措施6580件,审批改为备案21604件,优化准入服务49172件,惠及市场主体19139户。
四是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登记模式,市场主体的设立和变更业务通过网上即可办理,市场主体准入实现“零见面”。今年以来,包头市已办理无纸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业务31649件,全程电子化办理比例占99.0%,办理电子营业执照29949户。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全市市场主体设立登记0.5天办结率达到99.2%。
五是营造宽松的外商投资环境。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商事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将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商事登记,整合为“单一窗口”申请办理,为外商投资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了更快、更便捷的服务。
六是积极开展政银合作工作。深化“政银合作”,协调银行网点为企业开办提供免费代办、免费刻章、银行开户、打印营业执照等服务,并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目前,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全市12家银行签署了政银合作战略协议,260家银行网点能够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通讯员 刘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