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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强食品销售贮存运输过程风险控制

2022-09-19 11:29: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防控食品销售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专门发布通知,要求各区加强辖区内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按照《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广州市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及指引》等要求,做好冷藏冷冻、常温、散装等食品销售、贮存、运输过程的风险控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核查力度。

关键词:冷藏冷冻

经营乳制品(低温液体乳及乳制品)、速冻食品、糕点(冷加工糕点)、冷冻饮品以及其他需冷藏冷冻食品的:

1、要做好食品验收入库工作,食品温度不符合其标签标识上标注的温度要求的,应拒绝接收。食品验收后应及时存放至保冷设备设施内,避免长时间在常温下保存或长时间被日光直接照射。

2、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应存放在保冷设备设施中(推荐使用非敞开式冷柜、冰箱),并定期检查保冷设备设施是否有效运行、食品实际温度是否符合标签标示的温度要求。

3、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的,应使用符合温度要求的冷库、冷藏车、冷藏箱等保冷设备设施,避免食品脱冷运输、反复冻融。

关键词:常温

食品销售、贮存等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食品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鼠藏匿,并避免被日光长时间直接照射。

关键词:散装

销售、贮存、运输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或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的,应严格落实《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的要求,防止散装食品在销售、贮存、运输过程中被污染。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巡查指导、线上培训、集中培训、宣传资料等各类方式,加大对食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引导食品经营者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自觉做好食品销售贮存运输过程的风险控制。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对于抽检发现食品微生物、过氧化值、酸价等项目不合格的,应重点核查食品销售者在销售、贮存、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如果食品销售者违反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应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

(供稿: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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