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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共青城市开展电动车整治 对经营户集体约谈

2022-06-10 12:37: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落实电动车经营主体责任,使生产、销售的电动车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管理,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6月8日下午,江西省共青城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50余家户电动车经营户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上,宣读了《关于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宣传。

会议强调,电动自行车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电动自行车生产经销及售后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守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要守法经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把进货质量,严禁销售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车;要规范经营行为,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在产品销售时将机动车宣传为非机动车,要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向消费者说明产品的真实情况,自觉维护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诚信守法经营。

会后,参会经营者集体签订了《自主承诺书》,领取了《车辆购买知情书》,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业务人员也对经营者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了解答。

下一步,共青城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非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违规行为。(通讯员 伍啸)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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