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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强化“三专三查一严禁”

2022-05-09 10:29: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保健食品销售要做到“三专三查一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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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

专区专柜专有标识,“三专配齐”。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要设置专区、专柜,有“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有标识 ,避免误导消费者。

“三查”

查资质查凭证查标签,“三查溯源”。销售保健食品,要索取产品及供应商资质、查验注册备案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核对标签内容是否与注册备案信息相符,保证产品可追溯。

“一严禁”

严禁与药品、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一严禁防欺诈”。严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严禁明示或暗示其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严禁夸大产品功能,普通食品不得宣称具有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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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该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正在营业的大型商超经营保健食品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经营规范、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并责令改正。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以保健食品“三专三查一严禁”为基础,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以“防坑老反洗脑”为主题,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反诈防骗,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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