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打击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近日,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月塘分局执法人员在某车行检查时,发现店内销售的一品牌电动自行车均存在有两张《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随后执法人员对两张合格证上标注的3C证书编号进行查询,经查询,其中一张合格证上的3C证书编号显示为“暂停”状态。
根据案件线索,月塘分局立即启动协作办案机制,联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批电动自行车的上游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同型号电动自行车22辆,另一型号电动自行车14辆,存在类似问题;同时,还发现第三种型号电动自行车25辆,与《产品合格证》上外形不一致。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嫌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60余辆实施了查封强制措施,并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步,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继续加强电动车市场整治力度,对违法经营销售电动车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有力维护仪征市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和出行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管局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