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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对哄抬菜价者重罚

2022-04-18 21:20: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江苏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暴发,一些不法商贩趁机哄抬物价,为此,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重点场所持续开展价格检查,严厉打击哄抬菜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现将立案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3月30日,魏某在其经营的兴化土猪肉摊销售猪肉时,将其销售的猪肉价格由平时的15元/斤大幅度上涨到30元/斤,构成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经调查取证后立案查处。经查,魏某哄抬物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哄抬物价的行为,处没收违法所得2070元,并顶格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10350元,共计罚没12420元。

3月31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海陵区万家惠农贸市场内某蔬菜店经销蔬菜未明码标价,经现场调查,已销售各类蔬菜200元。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对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并曝光典型案例。

希望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物价,不得囤积居奇,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俞秀莲 通讯员 张吉祥)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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