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润扬广场一家小餐馆的负责人来到邗江区市场监管局邗上分局登记窗口,现场办理了“歇业备案”。据了解,这也成为今年3月1日施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扬州市首家成功办理“歇业”的市场主体。
“这个政策太好了!歇业期间,我们可以调整思路,思考下一步如何发展……”该小餐馆经营者介绍,受疫情影响,加上周边小餐馆密集,目前出现了经营困难的情况。原本打算直接注销这份营业执照,以后有机会再开。
得知该经营者目前遇到进退两难的困惑,窗口工作人员发现其正好符合“歇业备案”条件,便积极向经营者宣传《条例》中的歇业制度,介绍歇业备案申请的流程,提醒经营者只要歇业期间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后期可以自主决定开展经营活动。
听完工作人员的介绍,该经营者当即表示要办理“歇业备案”。工作人员热心服务、全程帮办,现场为这家小餐馆办理了三个月的“歇业备案”登记,这也是扬州市第一个办理此项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据了解,新实施的《条例》一大亮点就是首次设立歇业制度。
“‘歇业备案’是在保留市场主体的同时,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性制度选择,有利于助企纾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主体在经营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
《条例》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最长可达3年。
歇业制度的出现给此类经营者设置了“缓冲带”,经营者在歇业期可以不用再租赁经营场所,省去房租水电等成本费用。
(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