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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违规添加金银箔粉查处专项行动

2022-02-22 11:13: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既不是食品生产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净化市场消费环境,按照相关工作部署,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举措”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违规添加金银箔粉查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为契机,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产品配方及生产加工食品投料等监督检查,提高监管针对性、靶向性、有效性。在食品生产环节,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的所有产品名称进行统计,对产品名称中含有金银箔粉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严格监督检查,严防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在此,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金银不是可食用物质,更不具备保健、治疗功能,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避免受骗,莫让“食金之风”成为误导消费的噱头。如若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银箔粉物质或其他不明物质,应不购买、不食用,并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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