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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河南郑州药品进口口岸可以办理药材进口业务啦!

2022-02-11 13:36: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26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同意长沙航空口岸等七个药品进口口岸增加进口药材事项的批复》,同意河南郑州药品进口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对应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增加药材进口事项的申请。即日起,郑州市已具备药材备案职能。

获批第一时间,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进口备案办公室积极与国家药监局沟通联系,开通办理新的业务权限,更新郑州政务服务网《药品进口备案核准》办事指南。经测试,郑州药品进口口岸已完全可以办理药材进口业务。

中国境内的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以及具有中药材或者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如果首次进口药材,需要向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办理《进口药材批件》,再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进口药材备案资料;如果非首次进口药材,资料齐备后,可直接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进口药材备案资料。备案通过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发送《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经口岸检验合格的进口药材即可销售使用。(来源: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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