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打响燃气具安全隐患整治执法行动第一枪

2022-01-21 16:45: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龚志伟)为深刻吸取燃气爆炸安全事故教训,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燃气具、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重点风险领域,大力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近日,执法人员亮明证件依法对贡井区某厨卫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店处于开门营业状态,执法人员发现在该店内进门右侧墙上挂有两行共9台“OPAICN”“ROHBM”等品牌热水器,右侧地面上摆放有1台油烟机。其中2台热水器上贴有“欧派...热水器”字样的价签,4台热水器上贴有“老板...热水器”字样的价签,1台热水器上贴有“樱花...热水器”字样的价签,油烟机上贴有“老板....油烟机”字样,但上述热水器和油烟机机身均无老板(ROBAM)、欧派(OPPEIN)和樱花(SAKURA)商标。当事人莫瑛称上述8张价签系自己制作粘贴。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制作了现场笔录并提取了上述8张价签。

经初步审核,当事人涉嫌违反《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规定。该局已经对此立案调查,打响了贡井区燃气具安全隐患整治执法第一枪,同时也是《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新修订后,贡井区查办的第一起实施商业混淆行为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校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加油 ...

  • 重庆梁平:打姜窝 种生姜 助增收

  •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 ...

  • 过节不打烊! 看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