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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证明广告语中内容真实性 北京奥森通风空调公司违反广告法被罚

2022-01-21 15:51: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奥森通风空调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怀市监处罚〔2022〕22号披露,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17日接到举报,反映“北京奥森通风空调有限公司”网站广告中宣传其公司的“复合风管”,有广告语“首创国内复合玻纤板材的制造新工艺”,经调查网站内容与举报相符,该公司无法提交证明材料证明首创国内复合玻纤板材的制造新工艺的真实性,且承认该网站内容为其聘请童利华设计发布,支付广告费1050元。

截图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该款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罚款315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据了解,北京奥森通风空调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与销售中央空调末端设备零部件,主要包括:各种风机、风口、风阀,通风管道,水箱等产品。其于2005年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凡海。

该公司官网介绍,北京奥森通风空调有限公司现已成为一家集通风空调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为一体综合性公司,公司下设三个分公司,十二个办事处,产品已成功销往全国各地并出口至西欧、中东、美洲和东南亚等国家,从英国、意大利、德国、日本等世界知名企业引进了先进的生产设备、工艺和生产技术,并按照美国AMCA标准要求建立了国内一流的风机、风阀综合性能测试中心。

(责任编辑: 崔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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