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市场监管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2021-11-25 15:54: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市场监管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该所坚持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原则,利用辖区各市场主体微信群,尤其针对快手、淘宝、 魔快星选、微商等网络市场经营者,转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及《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并发出提醒告诫,禁止实施以下违法违规宣传行为:1、使用“康复” “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达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2、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进行营销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3、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4、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的虚假违法广告。该所要求相关经营单位要坚持营销宣传正确导向,大力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营销行为,坚决避免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同时,该所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对辖区内眼镜店、广告制作单位以及人口流量较大的大型超市等重点区域进行广告宣传画及宣传资料、广告位、广告牌排查工作。加强行政指导力度, 督促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商业营销主体责任,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升依法经营意识。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所将儿童用品、学生用品作为重点,纳入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要点,认真抓好近视防控相关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通讯员 徐飞鹏 )

(责任编辑:孟庆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省滦平县大力发展黑皮鸡枞菌等食 ...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引 ...

  • 第19届广州国际汽车展览会在中国进 ...

  • 路虎揽胜极光2.0T动力强劲

  • 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打造全流程智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