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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上下齐管,严守药店防控“哨点”

2021-08-13 10:53: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兴隆分局迅速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作为、聚焦重点场所,切实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红兴隆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药品零售专项检查,针对药店是否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防疫三宝”要求,是否落实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品的销售登记和“沃填报”制度,并当场回拨电话进行确认。执法人员对药店的消毒工作及登记台账、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及员工体温登记台账、无法扫码人员登记台账、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药物登记台账进行了检查。

红兴隆分局各基层所也纷纷行动起来。通江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13家药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药店均能按要求执行购买退热类等药品实名登记和进店戴口罩、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但仍发现部分药店经营者疫情防控意识薄弱,存在未要求进店人员戴口罩、测体温、登记、消毒记录不完整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执法人员已对这些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开展不定期“回头查”。即日起将每天对辖区内的药店开展抽查,扎实守好零售药店“哨点”关卡。

清河市场监管所积极作为,对八五三农场22家药店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药店基本能够严格执行防疫措施,销售人员能够落实“防疫三宝”和“沃填报”制度。同时,清河所执法人员对22家药店下发《双鸭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1第14号),督促药店落实防疫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避免出现药店在执行“沃填报”的过程中存在流于形式、登记信息不全、信息虚假等情况,执法人员将定期对后台数据进行检查,对于上传信息较少或没有信息的药店,对其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进行检查,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或执行不力的药店,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要求,采取责令整改或者停业整顿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下一步,红兴隆分局将继续开展对药店的专项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供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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