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内蒙古市场监管局、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有关要求,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鄂托克前旗4家“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开展审查工作。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组成的审查组对鄂托克前旗列在“万家”重点用能单位中4家进行了审查,审查组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观察、抽样调查、现场提问等方式,从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人员、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自查与整改五个方面共计52项进行详细全面的审查。
通过对4家企业的现场审查情况看,企业基本都能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的相关要求设立了能源计量管理机构,明确计量管理职责,配备了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配置能源计量器具,但也存在着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原则、未建立能源计量器具档案、能源计量管理用表不齐全等问题,市局审查组现场向用能单位反馈了存在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被审查企业表示将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努力做好能源计量工作,发挥能源计量在企业节能降耗中的重要作用。
此次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开展,旨在强化用能企业自主节能意识,提升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可靠,推动鄂前旗节能降耗工作精准有序进行。(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