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江苏昆山:“宣管查”并重,多举措推进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2021-06-02 16:46: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昆山是电动车保有量超百万级的城市,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车已成为市民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出台后,随着“一盔一带”的倡导、“带牌销售”的实施和《江苏省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正式落地,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和综合执法大队迅速响应,积极展开对辖区内电动车经营户全覆盖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该局上下充分认识到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规范整顿电动车经营市场作为涉及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派出人员进驻市“331”工作专班,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局形成专查专办机制,注重将整治的“时间、范围、任务、人员、责任”五要素明确细化,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深化推进、督导落实,有力有为加强全过程监管执法,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严。

二、加强市场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全面规范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检查中重点查看营业执照、宣传广告、拼装改装、电动车进货票据、产品标识及合格证书,确保经营者合法经营、进货渠道正规、所售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严防“三无”电动车和非法改装电动车及私自改装电池等产品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城北分局和大队已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162家次,取缔无照经营户4家,查扣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2辆。

三、加大查处力度,打击违法违规。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已立案6起,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送达并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罚没款累计7000余元,案件类型涉及无照经营、异地经营、产品质量,执法机关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结合经营户的整改情况及时采取“回头看”行动,切实将行政调查和执法服务延伸至全过程。

四、建立维权机制,保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12345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平台的作用,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确保在短时间内合理解决消费纠纷,同时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及时查办处置。截至目前,分局和大队已受理处理各类电动车消费纠纷85余起,成功调解80起。为有效管控非标车入市和电池组私自改装等疑难问题,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正在进行新一轮的执法调研。

五、多维法制宣传,引导行业自律。通过在经营场所张贴告知书的形式强化对电动车经营者的宣传教育,通过普及《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让其知法、懂法、自觉做到守法经营。另外,通过局微信公众号、“遇见昆山”、昆山论坛和大型商超的外挂电子屏等网络平台发布普法宣传推文,强化消费者在新国标制度实施之后对电动车的新认识,尽量避免消费者因误购电动车而产生的纠纷。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维修点的检查力度,规范电动车维修的经营行为,确保电瓶、充电器等电动车零配件的产品质量,通过开展行政指导的方式提升电动车维修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电动车经营与使用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费香东 李剑峰 通讯员 李永胜)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诸城特产——老苗烧烤 匠心传承

  • “安全用妆 美丽有法”化妆品科普宣 ...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 ...

  • 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杭州市消保委开展儿 ...

  •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龙港湾马鞭草花开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