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苍南县2021年度县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即将启动。苍南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旨在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树立质量标杆,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自2011年设立首届县长质量奖以来,全县共有9家企业获得了“县长质量奖”称号。
“2020年,公司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经营质量全面提升,赢得了更多的顾客和市场,整体竞争能力明显提升,经济效益明显增长,去年税利超1000万。”据2020年苍南县长质量奖获得企业浙江敦豪斯五金工业有限公司副总林新量介绍,该公司组建于2011年,位于苍南县桥墩镇,是一家集中高端闭门器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生产闭门器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住宅、金融、医疗、酒店、商业、交通等领域,先后成为美国安朗杰、德国多玛等公司的合格供方,并远销北美、欧洲、中东等全球30多个国家。自确定申报苍南县县长质量奖起,该公司上下高度重视,凝心聚力共同做好参评工作。在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初期,公司总结创建了一套具有敦豪斯特色的企业文化,确立了“为全球客户提供值得信赖的闭门器”的使命,设定了短期、中期、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将企业目前在用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与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整合,开展6S检查小组、QC小组和合理化建议等持续改进和创新方法,通过各种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建立了高度整合的卓越绩效管理体系。由此,带来了一系列可喜的变化。
2020年苍南县长质量奖另外一家获奖企业温州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温州地区PP高分子材料行业龙头企业,始终专注于新型PP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新农业、新能源、印刷包装、建筑建材、电子光学,生物医疗等行业,业务遍及全国各个省市和海外多个国家,公司于2019年成功在新三板挂牌。
“2016年5月,我们推行卓越绩效模式,由于各项工作比原来的细很多,繁琐很多,公司也有小部分人在质量管理愈加精益求精的路上提出质疑和不解。但阵痛过后,由质量突破带来的红利,让鑫泰新材在生产模式取得了质变和先机。”公司董事长陈年福回忆道,他们通过识别生产运行等环节中的关键过程,专门设定企业产品标准指标、测量标准和品质稽核部门,再根据客户的多样化要求进行评估、改进,大大提升了企业总体绩效。2017年,公司与国内领先的管理咨询机构合作,专家长期驻厂,手把手引领公司管理升级,实现生产计划快速、精准分解、生产现场全面规范化,有效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最终实现了绩效指标层层体现、责任层层落实。2019年鑫泰新材荣获苍南县质量管理创新奖,2020年获得苍南县县长质量奖。
苍南县县长质量奖一年一评,评比对象为在全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产业政策要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一定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县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卓越企业。
苍南县县长质量奖以及苍南县质量管理创新奖条件包括:
一、申报原则
苍南县县长质量奖和县质量管理创新奖遵循自愿申报,科学、公正、公平、公开评审的原则。
二、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在苍南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一定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县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工业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应达到B档,农业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达到B档,服务业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省内同行业位居前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近3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者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县质量管理创新奖申报条件
(一)在苍南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县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或主导制订一项以上先进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等);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 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苍南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第24条规定,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贡献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在上级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省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的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新获得“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县长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的企业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2万元。企业通过非认证渠道获得“品字标”使用权限、被认定为省“品字标”企业的,给予3万元奖励。新获得浙江省知名商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
附:2020年苍南县县长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获奖名单
(鲁利军 通讯员 林兴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