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动植检疫>>

关于从荷兰进口百合种球中首次截获车前草花叶病毒的警示通报

2015-11-16 18:20: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预警表

质检动警(2015)第45   20151112

标 题

关于从荷兰进口百合种球中首次截获车前草花叶病毒的警示通报

预警事由

近日,辽宁检验检疫局在一批荷兰进境的百合种球隔离种植期间检出车前草花叶病毒(Plantago asiatica mosaicvirus),这是我国首次截获该有害生物。目前,辽宁局已加强种植地相关疫情监测工作。同时,总局已向荷兰通报疫情截获情况,要求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车前草花叶病毒在我国大陆尚未有发生报道。该病毒可引起斑驳状花叶、轻微坏疽症状,并可导致花蕾枯死或采收期花卉坏死斑,严重影响花卉品质,在荷兰发生有逐年加重的趋势。此病毒主要由带毒种球进行长距离传播,一旦传入,将对我国花卉产业带来严重威胁。

涉及产品

HS编码)

百合种球(06011021000601102900

涉及国家

荷兰

预警措施

1.请各局高度重视,加强荷兰输华百合种球口岸查验,对车前草花叶病毒等危险性有害生物开展针对性检测。

2.加强对进口百合种球隔离种植期间检疫监管,发现可疑症状要及时送实验室鉴定和复核。

3.如检出相关病毒等危险性有害生物,应对进口产品采取必要除害处理,对种植期间的发病植株采取铲除销毁措施。

4.口岸查验、疫情监测发现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的,要及时上报总局。

5.本警示通报有效期限为一年。

备注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