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批云南烤烟和1批大白芸豆实施了云南—广东直通放行制度,在云南检验检疫局直接通关单无纸化后,从黄埔口岸顺利出口,大大提高了企业通关效率。
直通放行制度作为云南通关模式的重大改革和创新举措之一。2014年10月,云南检验检疫局在西南六省范围内实施直通放行以来,取得良好社会效应。今年3月,为了继续深化检验检疫区域合作,扩大直通放行范围。云南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沿海通关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与广东检验检疫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工作方案》,在双方辖区实行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
方案包括直通放行主要机制、直通放行货物和企业的范围及条件、职责分工、企业日常监管、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工作协调机制。直通放行制度的实施,将推进检验检疫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协同把关,进一步提高了云南出口货物通关效率。
目前,云南检验检疫局已与广东、深圳、珠海3个沿海局建立通关合作和执法联动机制,实现烟草、种苗、花卉等产品直通放行;在风险管理、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扩大直通放行范围,共107家企业享受直通放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