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质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工作,旨在使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标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机制。连日来,区质监局通过前期梳理在部门备案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标准基础上,不仅深入已办理标准备案的企业,向企业阐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步骤,而且还逐一下发《标准文体公开告知书》(见图)。
孟超 文并摄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质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工作,旨在使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标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机制。连日来,区质监局通过前期梳理在部门备案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标准基础上,不仅深入已办理标准备案的企业,向企业阐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步骤,而且还逐一下发《标准文体公开告知书》(见图)。
孟超 文并摄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