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伟
春节期间,家人团聚,走亲访友,是餐饮消费高峰期。2月9日,省食药监局发出5条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欢度新春佳节、享用美食的时候,注意食品安全。
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消费者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有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公示牌,张贴笑脸、平脸、哭脸,向消费者动态公布近期的监督检查结果。笑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平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哭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较差。同时,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发生食品中毒。
避免高峰“打拥堂”消费:消费者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注意餐具卫生:消费者就餐前要观察餐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通常经过清洗消毒的餐具具有光、洁、干、涩的特点,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往往有茶渍、油污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发生食品中毒。
避免高峰“打拥堂”消费:消费者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注意餐具卫生:消费者就餐前要观察餐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通常经过清洗消毒的餐具具有光、洁、干、涩的特点,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往往有茶渍、油污及食物残渣等。
选择安全的菜肴: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少食凉卤菜,在选购卤菜等熟食食品时,注意鉴别,发现有异味、色泽异常的不要购买;熟食卤菜应当天采购当天食用,如需隔餐食用,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冷藏或冷冻的熟食卤菜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加热时中心温度应高于70℃。
提高维权意识: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同时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热线12331。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病历卡、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认定困难。
此外,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微信将及时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众可以通过新浪微博搜索@食药实说或搜索微信公共账号“四川食药监”进行查询、咨询、互动,遇到假劣产品,也可以通过微博、微信账号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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