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设备监理>>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核准上海建滕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的通知

2014-12-18 09:58: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件编号: 沪质技监管〔2014〕575号

    产生日期: 2014-12-15

    发布机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建滕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14年第175号)和《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0214年第65号公告)的规定,经我局组织专家对相关单位的资格申请进行专业评审,现核准上海建滕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具备设备监理乙级资格,可以从事下列专业范围内的设备监理工作。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

等级

专业范围

备注

1

上海建滕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

1.环保工程:污水处理设备

新申请

2

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

1.电力工业:水力发电站设备、输变电设备、风力发电站设备、光伏发电设备。

2.港口工程:散料码头设备。

3.热力及燃气工程:热力及燃气工程设备。

4.环保工程:城镇垃圾处理设备。

本次扩大的专业范围

3

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1.环保工程:城镇垃圾处理设备。

2.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

3.港口工程:散料码头设备。

4.船舶和海洋工程:船舶。

本次扩大的专业范围

序号

单位

等级

专业范围

备注

4

上海协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1.石油和化学工业:炼油设备。

2.轻工业:轻化工设备。

3.环保工程:固体废物处置设备。

本次扩大的专业范围

5

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

信息工程:信息应用系统。

新申请

6

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石油和化学工业:油气储运及管道设备

本次扩大的专业范围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2月15

 

(责任编辑:雪狼)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