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沪质技监管〔2014〕575号
产生日期: 2014-12-15
发布机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建滕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14年第175号)和《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0214年第65号公告)的规定,经我局组织专家对相关单位的资格申请进行专业评审,现核准上海建滕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具备设备监理乙级资格,可以从事下列专业范围内的设备监理工作。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 | 等级 | 专业范围 | 备注 |
1 | 上海建滕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乙级 | 1.环保工程:污水处理设备 | 新申请 |
2 | 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乙级 | 1.电力工业:水力发电站设备、输变电设备、风力发电站设备、光伏发电设备。 2.港口工程:散料码头设备。 3.热力及燃气工程:热力及燃气工程设备。 4.环保工程:城镇垃圾处理设备。 | 本次扩大的专业范围 |
3 | 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乙级 | 1.环保工程:城镇垃圾处理设备。 2.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 3.港口工程:散料码头设备。 4.船舶和海洋工程:船舶。 | 本次扩大的专业范围 |
序号 | 单位 | 等级 | 专业范围 | 备注 |
4 | 上海协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乙级 | 1.石油和化学工业:炼油设备。 2.轻工业:轻化工设备。 3.环保工程:固体废物处置设备。 | 本次扩大的专业范围 |
5 | 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乙级 | 信息工程:信息应用系统。 | 新申请 |
6 | 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乙级 | 石油和化学工业:油气储运及管道设备 | 本次扩大的专业范围 |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