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发布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风险警示。当前正值食用螺销售旺季,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近期发现仍有织纹螺在市场销售,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鲀毒素。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东南沿海居民一直都很喜欢炒织纹螺这种小海味,炒熟的麦螺颜色层次分明,外形小巧,螺口白色圆润,较易吸吮,吃起来肉质嫩滑,略带筋道,丝丝鲜香,回味无穷。
织纹螺本身无毒,其致命的毒性是由于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这导致它的体内富集和蓄积了致命的河豚毒素。而河鲀毒素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其实原卫生部2012年公告(2012年第13号)就明确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食药监总局也提醒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同时,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