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30日,山东省莱芜市设立“标准经济引领提升”工程奖励专项资金800万元,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主持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等八大类进行奖励,对新获中国质量奖、主持制定国家标准等三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主持制定国家标准等四项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目前莱芜市全市共有7家企业为主制定国家标准10项,11家企业参与制定了23项国家标准,1家企业承担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31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持制定地方标准4个,12家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4家单位被列为山东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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