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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需求的旅行者(二)

2014-09-09 15:03: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二)孕妇

  商业飞行对于母亲和胎儿通常是很安全的。然而怀孕末期的最后一个月或分娩后7天内不宜乘飞机。许多航空公司拒绝接受孕妇。针对正常怀孕妇女旅行的指导方针如下:

  —— 如长途飞行,单胞胎怀孕限36周内

  —— 如长途飞行,多胞胎怀孕限32周内

  怀孕28周的妇女应随身携带有医生或助产士签署的证明其身体健康、正常怀孕和预产期的信件。如果孕妇预产期在旅行出发日4周内或在分娩中可能发生任何并发症,某些航空公司会要求提供相应的医疗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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