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检验检疫局邮件办事处检疫人员在EMS现场对入境邮件进行查验时截获2株带根、带土的樱花树苗。该邮件 寄自日本,收件人为个人,申报为清洁用具,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这是福建局首次截获非法进境的日本樱花树苗。福建局邮件办依 法扣留上述2株樱花树苗,送福建局技术中心做进一步检疫鉴定,实验室检测完毕后予以销毁处理;同时通过信函告知收件人截获销 毁的原因和依据,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禁止携带和邮寄土壤、种苗入境。上世纪80年代,日本政府和民 间团体向我国赠送和交换的樱花树苗很多,但由于检疫部门多次检出透翅蛾,介壳虫,蚜虫、冠瘿病、根腐、干腐等多种病和虫害, 未发现严重病虫害的也多因土壤和气候等原因生长不良或早期衰亡。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广大投递者,请您在收、寄国际邮件时务必注意中国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法律规定,避 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也为共同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