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1596号令,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一条、第三条附表一。
此次修订是台湾地区“食药署”持续受理进口农产品残留农药容许量申请,并配合“农委会”对于境内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依据科学性数据及风险评估原则,增修订40种药品在82种农作物/类别的残留容许量,以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修订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6669(来源:台湾地区“卫福部”)
6月12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1596号令,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一条、第三条附表一。
此次修订是台湾地区“食药署”持续受理进口农产品残留农药容许量申请,并配合“农委会”对于境内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依据科学性数据及风险评估原则,增修订40种药品在82种农作物/类别的残留容许量,以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修订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6669(来源:台湾地区“卫福部”)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