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贸易警示>>

韩国允许食品外包装上汉字等外文大于韩文引争议

2014-05-14 11:05: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韩国《朝鲜日报》网站4月13日报道,韩国政府预计将出台方针,允许零食、方便面等食品包装上产品名中的汉字或一些外文标记比韩文字体更大。也就是说,日后在零食或拉面的外包装纸上的汉字、英文、日文等文字将会频频出现。

   13日,韩国规章制度改革委员会和食品医药安全处(以下简称食药处)透露,为了允许产品名中的汉字或外文印刷大小大于韩文,食药处将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0条的规定,修改“食品等的标记标准”。现行的标记标准为:为了帮助食品的消费者理解其意思,允许汉字或外文和韩文混合标记。但是,这也仅限于汉字或外文标记的大小不超过韩文字体大小的情况下。

   食药处通过规制改革委员会表示:“我们预计,限制食品产业外包装外文字体的大小,与其他产业相比,食品产业的营业、营销活动也将会受到限制,以致大家反映产品营销遭遇瓶颈。”

   食药处认为,如果产品标记中外文印刷大于韩文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外国产品的话,将会根据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判定该产品为虚假标记或夸大宣传。预计若是食品产品名中,外文标记得到允许可以比韩文大的话,那么一些专门针对中国或日本游客开发的食品名字将大量出现。相关业界的营销方式也将发生不小的变化。但是,正因食药处提议允许食品产品名的外文或汉字标记可以大于韩文,或将引发韩国国民的争议,他们认为这是对“韩文怠慢”。韩国最近无论男女老少,都通过网络或SNS发表观点,指责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零食、方便面等的外包装上外文将超过韩文一事。(来源:韩国《朝鲜日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