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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

2013-12-16 17:37: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于11月25日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351259号令,修正发布《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2条条文附表一的“第(九)类着色剂”、第3条条文附表二的“第(九)类 着色剂”和第5条条文“天然食用色素的来源规定”。修订内容为:

    1.第2条:各类食品添加物之品名、使用范围及限量,应符合附表一的规定,非表列的食品品项,不得使用各该食品添加物。

    2. 第3条:食品添加物的规格,应符合如附表二的规定。

    3. 第5条:天然食用色素之来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详情可登陆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网站查询。(来源:中国台湾法源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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