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包头高新区质监局执法人员查处了一个无“3C”认证的低压配电柜加工点。
执法人员到达该企业时,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GGD型号的低压配电柜。经调查,该单位没有办理3C认证证书,在没有相应生产条件、技术人员的情况下组装生产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并已销售多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未经3C认证的产品不得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该企业未取得3C认证,擅自生产、销售目录中规定的低压配电柜,已构成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段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