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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务中心地方标准通过审定

2008-10-31 00:00:00 湖南质量网

湖南省政务中心地方标准审定会议在长沙召开。

   10月30日,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的湖南省地方标准——《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质量管理与考核评定》(以下简称“标准”)在长沙通过审定。作为国内首个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标准文本,该“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政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两头手里”、“体外循环”、“暗箱操作”等问题,对政务服务具有提升、创新的功能。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省质监局、省纪委、省监察厅效能监察室、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省信息产业厅、长沙市政府、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常德市政府、常德市政府服务中心、常德市质监局等部门领导、专家,出席审定会并参与标准审定研讨。会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蒋新祺对该“标准”的审定作相关指示,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胡俊平主持会议。

   该“标准”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湖南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归口管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其列入2008年湖南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由常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起草。

   “‘标准’最大的特点就是方便老百姓办事。”湖南省政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处处长蒋新建针对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高度肯定了“标准”的制定,“老百姓普遍反映政务办理程序复杂、时间长,如办理一个建设项目,需要国土、建设、环保、卫生、规划、消防等一系列部门逐个审批,一般半年才能办好。‘标准’对政府服务中心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通过‘一门受理、联合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能把需半年才能办理好的项目时间缩短为半个月,提高了行政效能。”

   据介绍,该“标准”的编制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参考相关单位规章和地方出台的制度规定,借鉴和参考了相关省市政务中心的规定和成功经验。该“标准”明确了政务中心的机构职能,对政务中心内设科室进行了规范性的明确,对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也作了规定;对政务中心办公场地、硬件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中心办事大厅就是政务服务超市”;此外,该“标准”明确规定了项目进入的范围,按照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将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和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政务中心统一办理,以便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需要。

   据悉,该“标准”计划年内出台,面向全省进行推广。与此同时,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的规范建设也已列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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