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第3季度,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对太阳镜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1家企业的生产、销售的67批次太阳镜产品,经检验,合格52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7.6%。
此次抽查,发现有9批次产品错标或不标产品类别,这将对消费者的正确选购和使用产品带来问题。有4批次样品光透射比相对偏差过大,其中一款太阳镜光透射比相对偏差达43.0%,是标准限值(≤15%)的近三倍。此项目不合格的产品,由于光通过左右两个镜片后强度差异很大,使用太阳镜时两只眼睛一明一暗,将对消费者视力健康造成较大危害。个别产品无防紫外性能,但随意标注100%防紫外、UV400、阻隔全部的紫外线、防紫外等字样。这种不负责任的标识宣传不仅误导消费者,还可能因误导对消费者的视力健康产生危害。
据了解,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