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福建省>>

福建尤溪县质监局首用《特别规定》处罚9家腐竹生产企业

2008-10-30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尤溪县质监局对今年第三季度抽检不合格的9家腐竹生产企业,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进行处罚。

   据了解,这是尤溪县质监局首次用重典处罚不法生产企业。该局还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知情者举报不法生产企业投放有毒有害非食用原料用于食品加工的行为。举报制度规定:对提供准确信息的举报者,一经查实,给予1000元奖励;对提供准确信息且积极协助办案的有功人员,一经查实,给予2000-3000元奖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