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和静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在本辖区依法查处一无证生产细木工板的板材厂,当场查获违法生产细木工板550张,货值金额达3万余元。
当执法人员赶到举报地点时,该板材厂正在如火如荼地加工着细木工板,加工点生产条件简陋,加工手段原始。经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确认该板材厂未取得细木工板生产许可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细木工板是国家规定的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中的产品,在生产企业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前,不得擅自生产和销售。为此,执法人员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当场查封了其违法生产的细木工板550张,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