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根据今年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近日,舟山市局稽查支队及各县区稽查大队会同食品监管处对辖区内的42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净化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检查各饮用水生产企业是否按《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检查水源是否污染,是否使用自来水生产天然饮用水,是否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瓶、桶、盖,是否使用违禁化学物质清洗消毒桶,是否采用手工灌装、不按要求进行消毒和出厂检验等,重点检查是否使用以废料、回收旧PC料制成的桶或瓶及不能循环使用的PET桶。
根据GB19304-2003《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标准》的规定,循环使用的桶必须是由聚碳酸酯(PC)材料制成,严禁使用废料和回收旧PC料制成的桶或瓶。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有6家企业存在使用不能循环使用的PET桶和用回收废旧材料制成的非食品级桶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并当场对515只PET桶和用回收废旧材料制成的非食品级桶进行了销毁。
据悉,质监部门将在饮用水行业协会的大力配合下,继续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给抱有侥幸心理的企业以毁灭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