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乳制品驻厂监管工作,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甘肃省质监局近日对驻厂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驻厂监管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重点指导、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上升为长效机制加以坚持。要重视各项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为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制度提供更直接的信息。对驻厂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那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尽快落实企业检验三聚氰胺问题。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尽快添置检测“三聚氰胺”的设备,并配齐检测人员,务必于10月15日前正式投入使用。
三是要把监管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质监部门及其技术机构要把监督管理与热情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把好产品质量关,又要积极主动地为乳制品生产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及时有效开展乳制品检验工作。质监系统所有检验机构,凡企业委托检验三聚氰胺的,每检一个批次的产品收费不得超过300元。
四是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后处理工作。监督企业对实施驻厂监管前生产的乳制品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检,对企业自查自检中发现有问题的乳制品,必须立即采取封存措施,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责令并监督企业立即召回已经出厂的问题乳制品。对企业已召回和封存的问题乳制品,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督企业实施销毁或做无害化处理。对因产品检出三聚氰胺等不合格问题而停产的企业要督促其抓紧完成整改工作,报地方政府后才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