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椒江质监分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8日颁发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并结合椒江工作实际,制定三项措施落实《条例》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奶制品及涉乳相关企业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遍及各个科室及下属三个质监所,初步形成主要领导统筹规划、分管领导具体督查、责任科室努力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生产环节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基层巡查工作人员对以乳制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天巡查一次,重点监督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进厂原料检验制度、监督企业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监督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等物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是加大帮扶力度,完善企业制度。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生鲜乳进货查验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乳制品生产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对生鲜乳要逐批检测,如实记录质量检测情况、供货者的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查验运输车辆生鲜乳交接单;查验记录和生鲜乳交接单要求保存2年。
(作者单位:椒江区质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