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汕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9月28日上午,陆丰市政府召开了气瓶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决定从10月起至年底为全市气瓶安全集中整治时期。
会上,陆丰市政府陈镇城副市长对气瓶安全整治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整治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气瓶整治工作的领导,乘胜而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抓住源头、管好气站,巩固整治工作的成果;三是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以气瓶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督新模式,依法规范气瓶管理;四是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使整治工作达到更好的效果;五是要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六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从严查处在气瓶充装、运输、销售中的违规行为和短秤欠量的违法行为,推进气瓶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陆丰一方平安。
陆丰市各液化石油气企业和市直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各有关职能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严查处在气瓶充装、运输、销售中的违规行为,力争早日消除历史遗留的气瓶安全隐患问题。(陆丰市质监局蔡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