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以来,博山质监分局组织稽查人员深入耗能大户和涉能企业,对全区重点用能企业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情况进行集中执法检查,督促涉能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和增效。
据博山质监分局刘风春局长介绍,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赋予了质监部门新的行政执法职能,为将节约能源这一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从9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博山质监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了能源节约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
执法人员重点对事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9类产品(家用电冰箱、空调、洗衣机、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燃气热水器等)生产、销售企业;列入政府采购名单的节能认证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生产、使用单位等进行全面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这些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产品设备是否执行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单位管理是否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节能认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相关认证要求,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高耗能产品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等。
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全区大部分企业和商场超市生产、销售的耗能产品符合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要求,而个别中小企业和小型市场生产、销售的耗能产品没有通过产品节能认证或取得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对这些个别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极个别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同时,博山质监部门还对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土压力容器”、简易起重机械等高耗能特种设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等进行了严厉查处。目前,这一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正在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