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以来,福建省华安县质监局开展了液化气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强对瓶装液化气的计量监督管理,打击短斤少两、欺骗广大消费者的不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检查所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二是检查瓶装液化气是否有统一充装标签并标注净含量;三是液化气充装站是否对每个液化气钢瓶进行空、重瓶分别称重,液化气经销点是否设立公平秤并实施进气验收制度;四是对瓶装液化气进行净含量监督抽查。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液化气充装站1家、经销点45家,瓶装液化气净含量监督抽查46批次。针对个别经销点有部分计量器具未定期检定、未设公平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于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瓶装液化气的经销点予以了立案查处,共立案3起,罚款近万元。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充装企业、经销点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作者单位: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