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4家含乳产品生产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决不在产品中掺杂使假,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9月23日上午,庐江县安徽香之园食品有限公司、安徽海丰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庐江县红磨坊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向县质监局递交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防止类似“三鹿”事件的发生,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庐江县4家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垂范自律,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担负企业社会责任;杜绝和唾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从食品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售后服务全过程实施严格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产品,价格合理,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倾听消费者意见,欢迎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书递交仪式上,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福志同志向4家含乳食品生产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增强法律意识,坚决守法经营;二要增强责任意识,坚守诚信经营;三要增强质量意识,坚持规范经营。(作者单位:庐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