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前夕,红河州质监系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组织开展以中秋月饼为重点的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近一个月来,红河州质监局组织力量对屏边、金平、开远、建水、石屏、蒙自、个旧等县市的桶装饮用水、豆制品、糕点、大米、茶叶等30余家获证后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其中,14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州质监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对14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其中的11家违法生产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从8月10日开始到9月10日,全州质监系统还组织力量对州内的490家月饼、糕点、茶叶、豆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499个产品进行监督抽样。经检验,499个月饼、糕点等样品中,合格品366个,占送检数的73.3%,不合格品133个,占送检数的26.7%,不合格指标主要是水分、细菌等。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情况,各地质监部门及时帮助企业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并对其产品进行再次复检,坚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上柜、不出售。对于质量意识淡薄,不重视产品质量、发现问题不积极整改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在做好源头监管的同时,全州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辖区内市场上的粮、油、月饼、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酒类、饮料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开展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食品批发企业、超市、农贸市场、无证的小作坊为重点检查对象,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使用非食品原料或用回收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利用产品进行欺诈、误导消费、故意隐瞒产品质量的违法行为。据不完全统计,全州共检查超市、食品销售门店、食品生产小作坊1000多个,查出不合格食品37件,立案查处32件,销毁假茅台、假五粮液等劣质食品20余件,对20家有不良销售行为的门店进行警告教育。
各县市质监局利用上街摆摊设点、深入企业一线对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质量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收到较好的效果。(作者单位: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