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2季度,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对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了46批次产品,合格26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6.5%,其中实物质量不合格17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63.0%。
此次抽查依据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标准GB21660-2008《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GB/T21661-2008《塑料购物袋》以及备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质量明示担保。对抽查产品的标识和声明、厚度、感官、长度、宽度、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10项指标进行了检测。经检验,12批次产品落镖冲击试验不合格,占实物质量不合格的70.6%;5批次产品提吊试验不合格,2批次产品印刷剥离率不合格,1批次产品长度偏差不合格。落镖冲击试验、提吊试验不合格说明购物袋在内装到标称重量时很容易破裂。
有8批次标识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因标识上未标注环保声明、安全声明或警告语不全,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GB21660-2008《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要求而被判定为不合格。另有5批次产品因未标注承重重量、规格型号标注格式不规范或未标注规格的单位,而判定为标识单项不合格。
针对此次产品监督抽查情况,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