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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质监局为企业挽回损失48万元

2008-09-09 15:39: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永安质监局接到该市某纺织企业绵纱质量投诉,称其自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从市外某纺织公司购进30多吨绵纱达不到含量100%纯绵作为生产原料,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永安市质监局立即指定分管领导和主办科室负责查办,对库存绵纱进行抽样送福建省纤维检验所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为此,予以立案查处,并多次召集投诉人和被诉人进行协调。最终,投诉人获得赔偿,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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