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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赣榆:15类食品小作坊允许暂时存在

2008-09-02 08:45: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县政府办公室批准发布了《赣榆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暂时存在产品目录》,将糕点、淀粉制品、煎饼、茶叶、速冻食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压榨花生油、酱油、醋、酱腌菜、调味品、水产加工品、蛋制品15类食品列入赣榆县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暂时存在产品目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35号)的要求,赣榆质监局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普查摸底,对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传统地方特色的糕点、淀粉制品、煎饼、茶叶、等15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请县政府制定《赣榆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暂时存在产品目录》。

   该文件规定:对持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暂时达不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满足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生产产品在《赣榆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目录》的小作坊,允许暂时存在,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所在乡镇行政区域,不得进入商场、超市等渠道销售;对不在产品目录范围内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依法予以取缔。(作者单位:连云港市赣榆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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