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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展月饼质量安全和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

2008-08-27 14:25: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该局在全省开展月饼质量安全和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活动将持续至中秋节前。

   据悉,此次检查范围是本辖区内月饼生产经营单位,宾馆、饭店和酒楼等大量生产月饼的单位,检查内容:一是月饼生产企业是否无证生产,小作坊是否签订承诺书;二是月饼是否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是否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三是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月饼》(GB19855-2005)国家标准;四是产品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标识相符,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等国家强制性标准。

   安徽省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月饼和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对宾馆、饭店和酒楼等大量生产月饼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限在经营场所范围内销售。对发现在市场销售的,要责令停止销售,继续违规生产销售的,按无证生产查处。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月饼生产加工场点,要登记造册,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时移交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对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吊销已取得的许可证,已售出的产品,一律责令召回。对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一律禁止出厂销售,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在新闻媒体曝光。违反《月饼》(GB19855-2005)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依法查处。对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伪造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依法从重处罚,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照有关程序吊销生产许可证。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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