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质量技监局获悉,2008年2季度,该局对上海市部分家具生产企业使用的胶粘剂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抽查的18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6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9%。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产品游离甲醛含量超标。
此次抽查的18批次产品中2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为游离甲醛超标,游离甲醛实测2g/kg,远高于GB18583-2001规定的1g/kg限量要求。游离甲醛对皮肤、眼睛及呼吸道具有很强的刺激性,有些人可能会产生过敏反应。究其产生不合格的原因一般有:一是乳液选用不当;二是随意改变原材料供应商,或不经过检验就随意调整配方,致使胶粘剂的有害物质限量未达标。
针对此次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查处,责令有关企业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