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2季度,该局组织对深圳市加油站销售的汽油和柴油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7家加油站销售的67个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的61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1%。其中,汽油抽查55批次,合格50批次,合格率为91%;柴油抽查12批次,合格样品为11批次,合格率为92%。
此次抽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SZJG 12-2007《含清净剂车用汽油》、SZJG13-2007《含清净剂车用柴油》和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以及企业燃油质量明示担保内容等,对苯含量、闪点、防锈性、未洗胶质和实际胶质的差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燃油的主要不合格项有:苯含量、闪点、防锈性、未洗胶质和实际胶质的差值等。
据介绍,燃油苯含量项目不合格,因为苯是有毒物质,一旦挥发在空气中,被人体吸收后,会导致呼吸道感染、败血症。燃油闪点项目不合格,对燃油贮存、运输、使用都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燃油未洗胶质和实际胶质的差值项目不合格,主要是车用汽油清净剂添加不符合规定,不能有效地清洁燃油系统,从而导致汽油不能充分燃烧,可能影响汽车发动机的性能。燃油防锈性项目不合格,表明燃油防锈能力差,容易造成与燃油接触的金属部件被腐蚀。
针对此次燃油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燃油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燃油及销售单位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不合格燃油流入市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安全。